2020年【最新獎學金申請辦法】 返回列表
一、申請資格:
凡本寺所屬台北市全區;新北市三重區、八里區、林口區、新莊區、泰山區、五股區、樹林區、板橋區、鶯歌區;桃園市桃園區、龜山區、蘆竹區、大園區;及宜蘭縣冬山鄉等區域內各坪位之信眾之子女,成績優異者均可提出申請。
(1)就讀公立大學、專科及高中,本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,總平均達80分以上;各科成績均及格者。
(2)就讀私立大學,第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;專科及高中,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,且各科成績均及格者。
(3)以上操行成績均需達80分以上。
(4)低收學生另以專案辦理,其學業成績總平均需達70分以上,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,並須出具區(鄉)公所之低收證明文件。
(5)本寺獎學金獎勵對象不含在職專班學生。每戶獎勵以一名子女為限,如有重複申請者,取消其資格。
二、申請手續:
(1)填寫獎學金申請書。 載點:【高中、專科、大學申請書】【國中部申請書】
(2)繳交最近半年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壹份。
(低收學生出具區公所之低收證明文件)
(3)繳交本學年第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正本。
(如果成績單沒有確實分數,麻煩向學校申請GPA成績對照表)
(4)學業及操行成績達錄取標準者,本寺依核定標準進行評比。
(5)經評比錄取者,以專函寄送錄取通知單於申請人之戶籍地址。
(6)未達錄取標準者,其送審資料不予退件,不得異議。
(7)申請人請務必詳實填寫申請書內容、檢附相關資料及聯絡電話,以便聯繫。
三、申請地址:新北市林口區竹林山觀音寺
(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325號一樓辦公室)
四、申請日期:
* 因應教育部延後開學,獎學金申請日期修正如下:
(1)清寒國中學生申請日期改為【國曆】2月15日至3月10日
(2)高中以上學生(不含研究所)申請日期改為【國曆】3月11日至3月25日
(1)清寒國中學生,自每年【農曆】正月十日起至二十四日止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(2)高中以上學生,自每年【農曆】正月二十五日起至二月九日止。
逾期不予受理。
(3)郵務寄送者以申請書送達本寺時間為準。
頒獎時間及辦法:另行公告通知。